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
林高指委[2010]6号
关于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结果的公示
根据教育部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推荐的有关要求和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(以下简称林业教指委)在国家林业局人事司指导下,认真组织有关高校进行申报。为确保推荐质量,体现公平公开的原则,制订了《林业教指委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议推荐工作办法》,先组织21名教指委委员逐课程进行网络评审、评分,然后秘书处采取分别去掉2个最高最低分进行统计排序的办法,遴选其中得分最高的8门课程参加第二轮会议评审;最后,经11名专家会议评审,投票决定推荐其中4门课程申报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(名单见下表)。
现予以公示。
课程名称 |
申报学校 |
课程负责人 |
展示课程的网址 |
林木种苗生产技术 |
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|
邹学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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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资源经营管理 |
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|
李宝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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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生产技术 |
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|
曾东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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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林建筑设计 |
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|
刘学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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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此次评审林业教指委共收到17所高校的24门申报课程。 |
公示期限:2010年4月10 日至4月17日
公示电话:025-85878767,85878766
秘书处联系人:胡志东,13701583266,
附件:林业教指委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议推荐工作办法
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
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
主题词:高职 国家精品课程 推荐 公示
抄送:教育部高教司、国家林业局人事司、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指委协调与联络办公室
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0年4月10日印发
附件
林业教指委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
评议推荐工作办法
依据教育部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林业教指委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》精神,特制定林业教指委2010年度的推荐评审工作办法。
一、工作方式
评议推荐工作采取三个步骤进行:
1、网络通讯评审。由林业教指委全体委员通过网络评审,对每门申报课程进行评审,提出评价意见并打分,于4月1日前将结果发送至hzdong_ly@163.com。同时,将有个人签名的评审结果寄至林业教指委备案。申报课程情况及网站见附件1,评审用表见附件2、3。
2、统计排序。林业教指委秘书处负责统计各委员的评审结果,并排序,将得分最高的前8名课程,提交评审专家会议评议。各申报课程的统计得分应为,所有委员打分中去掉其中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。
3、会议评审。组织召开林业系统内、外专家参加的推荐评审会议,对得分最高的前8门课程再次进行评议,遴选其中4门为推荐课程,经林业教指委主任审核后,作为2010年推荐的国家精品课程上报教育部。
专家评审会议地点另行通知。
二、时间安排
3月20~24日,申报课程完善网站资源,保证网络畅通。
3月25日~4月1日,林业教指委委员评审;
4月2~5日,进行课程得分的统计排序;
4月8~9日,召开推荐评审专家会议;
4月10日,推荐结果报送教育部高教司,并网上公示;
4月15日前,被推荐的4门课程在国家精品课程工作网站申报平台上完成填报。
三、相关要求
1、教指委委员及会议评审专家要严格按照《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(高职,2010)》和相关申报条件进行评审(附件1),公正公平,认真负责,择优推荐,并对所评课程内容和评分结果保密。
2、申报课程汇总表、教指委委员评审工作用表,以及秘书处的统计排序结果,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各委员邮箱。
3、评选结果的公示,可登录http://zjzx.forestpolice.net/查看。
4、在评审期间,若发现有无法访问的课程网站或有其他疑问时,请及时与林业教指委秘书处联系,以便尽快提供服务。联系电话:025-85878767,13701583266,13851553039(24H)
教育部高职高专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
二○一○年三月十九日